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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MAT逻辑考试典型的错误
一、同语反复和循环定义
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。定义由定义项、被定义项和定义联项构成。例如:商品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。
这是一个定义。其中“商品”是被定义项;“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”是定义项;“是”是定义联项。
定 义规则要求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。如果直接包含被定义项,犯的逻辑错误是“同语反复”;如果韵包含被定义项,犯的错误是“循环定义”例 如:形式主义者就是形式主义地以观察和处理问题的人这一定义就犯了“同语反复”的错误。再如: 如果把“奇数”定义为“偶数加1”,那么,偶数是奇数加1 得到的数。这一定义就犯了“循环定义”的错误。
二、概念不当并列
划分是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。GMAT逻辑划分由母项、子项和划分一个要素构成。例如:
人分为老、中、青、少幼。这是一划分,其中“人”是母项,“老”、“中”、“青、”、“少”、“幼”是子项,划分标准是年龄分划可以连续进行,GMAT考试即子项可以作为项继续划分。 在连续划分中,每次划分得到的概念属于同一层次,不同次划分得到的概念属于不同层次。
一般地说,把不同层次的概念,或把具有交叉或属种关系的概念并列使用,称为“概念不当并列”。例如:出席座谈会的有著名的社会科学家、数学家和核物学家。其中,社会科学家、数学家和核物理学家是不同层次的概念,属概念不当并列。
三、偷换概念和转移论题
这是违反同一律所犯的逻辑错误。GMAT入门生要知道。
例如:
老大娘:请问,你们这儿有没有好布。我闺女要绘声绘色了,我想给她扯块好布。
营业员(没好气地):我们这儿的都是好布,次品、废品不让出厂的。
营业员犯了“偷的概念”的错误。上下文中的“好布”不是同一概念。
再如:
顾客:请问,我的排骨面怎么还没来,我等了已有半小时了。
营业员:你为什么非要吃排骨面,你不能吃竦酱面吗?
营业员犯了“转移论题”的错误。
四、自相矛盾
这是违反不预告律所犯的逻辑错误,例如:
“我赞成实践是检验直理的唯一标准,但我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也应当是检查趔的标准。”
这一断定犯“自相矛盾”的错误。
五、两不可
这是违反排中律所犯的逻辑错误。例如:
“说世界上有鬼,这不对,这是迷信;但要说世界上没鬼,也未免武断,因为有些现象还真不好解释。”
这段论对“世界上有鬼”和“世界上没鬼”这对互相预告的判断同时否定,犯了“两不可”的错误。
六、以偏概全
这是不正确构造简单单枚举归纳推理时出现的逻辑错误。例如:
“文学家是在时代的激流中造就出来的,高等学府出不了文学家,古今中外不乏其例。外国的高尔基、巴尔扎克、雨果上过大学没有?中国古代的曹雪芹、施耐庵上过什么大学?现代的梁斌、柳青、周立波、高玉宝也没有上过什么大学。”
这段话通过归纳推理证明“高等学府中出不了文学家”的观点,用的是简单枚举法,举出了高尔基、巴尔扎克、雨果、曹雪芹、施耐庵、染斌、柳青、周立波、高玉宝 等著名作家没有上过大学为例。但是世界上文学家何止千万?公举出几个例子就推出一般性结论就显得轻率。事实上,当今文坛上,不论外国和中国,都有些文学家 是上过高等学会的,这种反例也不是个别的。因此,就像根据几个反例就推出“文学家都上过高等学府”的结论一样,仅根据几个作家的经历推出“高等学府出不了 文学家”的结论也是不可靠的。犯了“以偏概全”或称“轻率概括”的逻辑错误。
七、循环论证
在一个论证中,如果论据的证明需要依赖前提,那么,就犯了“循环论证”的错误。例如,在证明“地球是圆的”这一论题时,以到的事实“我们站在高处看海中的帆 船从远处驶来,总是先见船杆后见船身”作为论据;而当说明这一现象时,又以“地球辊圆的”作为理由,这就犯了“循环论证”的逻辑错误。
八、倒置因果
一个论证,如果将某一结果产生的原因作为结果而将结果作为原因来论证,即犯了“倒置因果”的逻辑错误。例如: 为了加快我国的发展,必须大力发展私人轿车工 业。因为发达国家中,私人大部分有轿车。这个论证中因果倒置,总体上说私人拥有轿车是国家发达的结果,而不是原因。
这些就是小编总结的GMAT逻辑考试典型的错误,所以我们考生复习备考GMAT逻辑的时候要特别关注一下。得到逻辑高分就需要GMAT入门的同学多参考这些知识,最后祝大家复习顺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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